法院公告
(2019)浙0302民初5366号
饶玉平、南昌市全胜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满凤诉你们及中国人民财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9年8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西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2民初4751号
张喜中(公民身份号码:510228196810187853)、罗萍(公民身份号码:510228196806167569):本院受理原告叶大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1167号
彭连芳、吴陈聪:本院受理原告陈建平与被告彭连芳、吴陈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11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2743号
江小峰: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强上与被告江小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3276号
宋廷贵:本院受理的原告周爱国与被告宋廷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