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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音乐老师赚“外快”,网售进口“瘦脸针”

除了面临刑罚,他还被从业禁止3年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张代磊 

  本报讯 “我认罪悔罪,对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也全部接受。”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李某,近日站在法庭上听完宣判,悔不当初。

  李某今年28岁,中专毕业,学的是护理专业,因为酷爱音乐、擅长弹钢琴,毕业后到义乌做了一名音乐老师。在平常和朋友交流中,李某了解到很多爱美人士都热衷于打肉毒素(俗称“瘦脸针”),一针动辄上千元,这让李某从中看到了商机。2017年1月,他开始在微信中售卖由非法渠道进口的韩国“粉毒”“白毒”“绿毒”和美国“保妥适”(肉毒素产品)。

  “我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卖的,毕竟这不是我的主业,没想到卖得很好,渐渐的胆子就大了。”李某说,他的客户大部分都在义乌,顾客通过微信和他联系,谈好价格后,他在把肉毒素寄给顾客,顾客再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支付。

  李某也知道,卖这种不正规的药是违法的,为了逃避打击,他叮嘱每名顾客删除找他买货的聊天记录。

  2018年3月1日晚,李某刚从老家返回义乌时,在义乌机场被抓获,警方从其住处查获“粉毒”61盒、“白毒”6盒、“绿毒”5盒、“保妥适”2盒。经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肉毒素产品均系假药。

  据悉,自2017年1月以来,李某先后通过微信,向18人出售上述肉毒素产品,涉案金额达135130元。

  义乌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由于其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近日,李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法院同时禁止李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3年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也给予支持,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发布药品风险警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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