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交警处罚有了“新选择”:
朋友圈“集赞”
通讯员 褚云冰
前几日,家住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的小志(化名)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本人因为没戴头盔,被交警拦住,现自愿接受教育并改正,请给我点赞。”短短几分钟时间,便有10多人给小志点赞。
小志朋友圈的这条消息可不是在“有感而发”,这是嘉兴市秀洲交警大队新推出的“特色执法”。
去年以来,交警部门对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查,一旦查到电动车违法行为,交警往往采取暂扣车辆、让驾驶人到教育点学习交通安全知识1个小时等处罚举措,但即便如此,不少驾驶人还是存在侥幸心理,不戴头盔、违法带人、行驶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为此,秀洲交警想到了要运用一些新方法,他们从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便利性考虑,最终采取了这种“朋友圈集赞”的方法。
秀洲交警表示,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这些违法行为属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并不是目的,教育更多的人才是他们的初衷。“如果有市民不愿意发朋友圈,当然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比如去教育点学习,或者接受罚款。至于集赞10个才放行,也并不是‘死规矩’,我们碰到有些老年人朋友圈里总共不到10个朋友,只要有人为其点了赞,教育的目的达到了,我们也会放行的。”交警表示。
目前,秀洲交警大队已经全面推广这一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