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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8)浙0702破23-2号

  2018年12月13日,本院根据金华市威成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金华市新世达工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本案已发生公告费等破产费用,债务人金华市新世达工具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零,债务人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金华市新世达工具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宣告金华市新世达工具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5月20日裁定宣告金华市新世达工具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金华市新世达工具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破19-2号

  2018年11月20日,本院根据金华市福鑫工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金华市顾心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本案已发生公告费等破产费用,债务人金华市顾心工贸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零,债务人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金华市顾心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宣告金华市顾心工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5月20日裁定宣告金华市顾心工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金华市顾心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破33-2号

  2018年12月17日,本院根据姚爱春的申请裁定受理金华市宏雅内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本案已发生公告费等破产费用,债务人金华市宏雅内衣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零,债务人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金华市宏雅内衣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宣告金华市宏雅内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5月20日裁定宣告金华市宏雅内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金华市宏雅内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743号

  吴琼:本院受理原告宋胜兰为与被告吴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0782民初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义乌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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