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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23696号

  陈爱娟(330781198706066183):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冠顺汽车租赁服务部(经营者:杨家杰)与被告陈爱娟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82民初23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7292号

  王建君: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诉被告周丽丽、王建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要求:1、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78639.48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和复利(暂计至2019年3月29日为13033.64元,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合计391673.12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9时10分在国贸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应。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534号

  张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杨毅松诉被告张海燕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85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325号

  陈曙亮:本院受理原告罗美杨诉被告陈曙亮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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