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2版:法庭上

坐个公交车,大爷断了5根肋骨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通讯员刘竹柯君 慕煊 许宏娇 陶琪姜

  

  时间:

  6月13日

  地点:

  玉环市法院

  “你们看看我身上,到现在还要缠着纱布,每天翻来覆去的疼,要个几万块钱的赔偿过分吗?”法庭上,玉环老人吴某操着一口方言,情绪激动。吴某今年已75岁,身体一直都很好,谁知去年平白无故在公交上摔断了一跤,导致吴某断了5根肋骨。

  吴某说,2018年底,他像往常一样,坐上了从东沙开往海都小区的公交车。刚刚上车,吴某还没找到位置坐下,也没有拉好扶手,车就突然起步了。“我一个踉跄摔了出去,撞到了车上的垃圾桶,整个人扑到了地上。”吴某愤愤地说。

  随后吴某被送到医院,左侧5根肋骨骨折,住院治疗了50天。更严重的是,吴某的心脏心率从原先的66次/分,下降到40次/分以下,安装心脏起搏器花了6.4万元,医保报销后仍需支付3万元。

  根据玉环市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司机郝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无责任。

  近2个月的住院治疗和后期的调理,吴某花了8万余元,而公交公司只支付了近3万元。为维护自身权益,吴某便把郝某和公交公司作为被告、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5万元。

  “我爸住院之后,公交公司的人根本没来看过他一眼,也没有一句道歉,老人家一把年纪了,痛得晚上都睡不着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吴某儿子说。

  庭审中,公交公司对事故发生没有异议,郝某为公司员工,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业表示肇事车辆投保了责任险,愿意负责。最终三方达成协议,由第三人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吴某赔偿款计2.02万元。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坐个公交车,大爷断了5根肋骨 2019-06-14 2 2019年06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