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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行人“任性”横穿马路 汽车避让不及撞护栏

交警:行人主责,司机次责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王帅婷 胡乐云 

  近日,杭州临安区一名行人因随意横穿马路,致机动车避让不及,撞向路边隔离护栏,交警认定行人负主要责任,这在临安还是首例。

  事情发生在6月17日上午,临安交警接到报警电话,称一辆浙A牌黑色桑塔纳,撞坏了路边的隔离护栏,车头和隔离栏受损。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发现事故的发生,和一名横穿马路的阿姨有关。

  原来,当天上午9点20分左右,事发地交叉口的车流量较大,一名50岁左右的阿姨丝毫不顾危险,沿着石境街机动车道往东步行了50米。紧接着,现场发生的一幕让人着实捏了把冷汗——只见阿姨完全不顾身边车来车往,既不走斑马线,也不看信号灯,径直横穿马路,大步走过中心黄线后,突然小跑起来。

  见此情形,一辆白色轿车立即刹车,紧跟在该车后面的黑色桑塔纳眼看着就要撞上去,千钧一发之际,司机紧急向右边急打方向盘。随着一声巨响,桑塔纳重重撞上了路边的隔离护栏,半个车头栽进了绿化带里,损坏比较严重。据悉,桑塔纳司机今年48岁,所幸没有受伤。

  而横穿车道的阿姨虽然没有被车子撞到,整个人却已吓懵了。阿姨说,自己当时是想穿过马路,去街对面的一家店里,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横穿,吓懵的她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最终,交警认定行人负主要责任,桑塔纳司机负次要责任,因为从视频中看到,桑塔纳司机在行经路口时本应减速慢行,但事发时司机反而有个加速过程。

  交警提醒,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还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希望这个案例能给行人们敲响警钟。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行人“任性”横穿马路 汽车避让不及撞护栏 2019-06-19 2 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