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1037号
王炜:本院受理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炜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10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1038号
陈炎:本院受理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炎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1039号
卢松云:本院受理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卢松云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10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1041号
赵飞:本院受理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赵飞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10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1043号
吴米勇:本院受理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吴米勇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