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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余姚市通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金额: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本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2月27日的本金和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余姚市通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余姚市通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余姚市通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余姚市通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余姚市通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1873335;

  余姚市通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62820988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余姚市通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余姚市通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6-21 2 2019年06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