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陈权弟、周建平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1、清单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本息余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1月10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陈权弟、周建平的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其他应付款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本息余额不一致的,以实际计算为准。法律文书号(2014)温瓯商初字第416号判决书。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陈权弟、周建平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陈权弟、周建平。陈权弟、周建平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陈权弟、周建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联系电话蔡先生:139588687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陈权弟、周建平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