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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763号

  蒋军:本院对原告胡笑萍与被告蒋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84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137号

  楼香玲、金勇袖:本院受理原告郑隆元与被告楼香玲、金勇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信访局速裁法庭(208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376号

  陈峰:本院受理原告张朝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588号

  黄玉强、秦双莲:本院受理原告黄玉强诉被告秦双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月息3%计算,从起诉之日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09月20日上午09:30时在本院浦东法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942号

  傅旭阳、傅爱芳:本院受理原告陈启光诉被告傅旭阳、傅爱芳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要求二被告共同偿还代偿款36万元及从代偿之日起按年息20%支付代偿利息216000元(从2016年5月31日至2019年5月30日),以后仍按此计算到还清为止。合计人民币576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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