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日和30日内。本案由杨珊珊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蒋浙超、张君丹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10月14日10:4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914号
陈柏勇:本院受理原告浦江恒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802民初2236号
谢光勇:本院受理原告章淑军诉你及曾雪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802民初2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900号
江海兵(身份证号码:3310811984****7315):本院受理原告阮华良与被告江海兵为民间借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4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江海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阮华良借款本金人民币66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9年2月25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被告江海兵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3219号
王淑敏: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淑敏、蔡士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截至2019年9月25日)。一、判令被告王淑敏立即偿付原告欠款134220.09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00000元,截止2019年5月15日欠款利息32618元、欠款罚息1602.09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逾期利息。二、判令被告蔡士挺对被告王淑敏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由审判长朱丹、人民陪审员黄保法、人民陪审员任晨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9月26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