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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她绝望地走进派出所,举报自己犯了重婚罪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张晨盼 彦明 林怡 善筏

  

  时间:

  6月26日

  地点:

  海盐县法院

  走投无路又悔恨不已,带着这样复杂的情绪,张某走进了派出所,把自己和“老公”一并都举报了。

  几年前,在工厂里做操作工的张某结识了年轻帅气的机械工富某,两人互生好感,很快发展为恋人。但实际上,张某和富某各自都有家庭、有孩子,甜蜜的恋爱让两人忘记了身上的责任,一番海誓山盟之后,两人相约离婚。张某很快兑现了承诺,离了婚带着儿子住到了父母家中。富某却因为与妻子谈不好补偿和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拖着没离婚。

  为了心爱的人,张某不惜与父母反目离开了家,和富某租房同居。两人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带大儿子逛超市、旅游……平时也是“老公”“老婆”的称呼,在外人眼里,俨然是一家三口。

  没多久,张某怀孕了,她开始考虑孩子的将来,一想到孩子以后会被人耻笑是“野孩子”,她夜不能寐,开始“逼宫”,让富某在自己和妻子之间选一个。富某满口答应张某会离婚,却是一拖再拖。直到孩子出生,他都没跟妻子离成婚。

  两人的女儿出生了,出生证上“父亲”一栏填着富某,孩子也跟了他的姓。但此时,富某手里只有2000元,连住院费都不够。张某的父母心疼女儿,为张某缴了费并接回家做月子。富某跟张家闹得不开心,在张某父母那里住了几天就回了出租房。孩子出生后,一直是张某和她父母带着,富某没再过问。

  孩子的生活起居、邻居的指指点点令张某几近崩溃。“现在拖着这个6个月大的小孩,我都不知道怎么过日子了,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张某回想跟富某在一起的日子,租房子是自己出钱,生活开支也是自己出钱,为他义无反顾地离婚,为他生孩子,可每到节假日别人团聚庆祝时,自己家都是冷冷清清,因为富某有另一个家要回。

  残酷的现实让张某心中多年的积怨爆发了,她选择去派出所自首,与这个又爱又恨的男人“同归于尽”。结果是富某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张某自己也因重婚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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