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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305民初698号

  温州市日冠科技有限公司、李晓忠:本院已受理原告曾国全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现定于2019年10月9日10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人员由审判长池进峰、人民陪审员谢夏香,叶小其(替补:刘贤春,吴金寿)组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判决。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5民初697号

  温州市日冠科技有限公司、李晓忠:本院已受理原告郑辉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现定于2019年10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人员由审判长池进峰、人民陪审员谢夏香,叶小其(替补:刘贤春,吴金寿)组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判决。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27破6号

  本院于2019年6月24日,根据许莉芳、黄万钞申请,裁定受理苍南润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浩天信和(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8月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财富中心1902室,邮编:325000,联系人:韩笑(联系电话:13957790912),黄建明(联系电话:15868141748);也可于2019年7月19日-20日、8月2日至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与春晖路交叉口“天汇嘉园”1幢1楼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9年8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28破2号

  本院根据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的申请,于2019年6月14日裁定受理文成县宏发气体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已指定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为文成县宏发气体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4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文成县宏发气体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人应于2019年8月13日前,向文成县宏发气体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安阳大厦1125室;联系人:诸葛诺曼(13806806200)、翁小毅(15990797788),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本院定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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