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浙江裕田机车科技有限公司、尚良富、张崇平、临海市新泰格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双鹏高中压坚固件有限公司:
现就我公司享有的浙江裕田机车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如下: 我公司已于2019年6月27日将享有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12日作出的(2016)浙1002民初第72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剩余债权本金、利息及所有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张爱华。自2019年6月28日开始,所转让债权的所有权益和风险均由受让人张爱华享有和承受。债务人浙江裕田机车科技有限公司、尚良富、张崇平、临海市新泰格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双鹏高中压坚固件有限公司应当自2019年6月28日开始向债权受让人张爱华履行上述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剩余债务。
特此通知
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