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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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债务本息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具体本息数额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依据等以法院判决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前述的合同约定为准。 |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与叶文忠于2019年6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所合法拥有的对浙江天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及担保从权利等,已依法转让给叶文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等),从公告之日起向叶文忠履行相关义务。叶文忠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等,从公告之日起向叶文忠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叶文忠联系电话:18058485599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叶文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