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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公告

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

  浙江时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债权人: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7日作出(2018)浙10破申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冯斌对被申请人浙江时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临海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6日指定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并确定债权申报期限为2018年9月28日前。

  根据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尚有部分债权人未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但因联系方式不详,现管理人特此公告如下:请有关债权人在2019年7月25日前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具体申报资料可向管理人索取。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徐灵律师,联系电话:13906767618);逾期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后果。

  浙江时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2 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 2019-07-11 2 2019年07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