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丈夫,她向警察撒了一个又一个的谎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泰萱 胡景翊 彦明 清溪
时间:
7月10日
地点:
海盐县法院
“2万块钱是婆婆亲手给我的。”
“过年时老公爸妈给了他2万块钱,老公又给了我。”
“钱是老公在海盐时给我的,他说是从老家带来的。”
随着警方对王某涉嫌盗窃案的一步步侦查,妻子付某的口供一变再变,结果她因犯伪证罪被判刑。
付某和丈夫王某都是云南人,在海盐打工,因为两人能吃苦,挣得也不少。后来,丈夫王某生了病在家休息,但付某发现丈夫常常半夜出去,第二天早上才回家,每次的说辞都是在外面打牌。有一天,王某还拿了2万多元给付某,付某心中的疑惑更大了:老公到底在外面干什么,以前打牌赢了也不过几百块,怎么会一下子赢这么多钱?付某觉得老公肯定去偷了,但她没多问,还是将这来路不明的钱收了起来。
当警察在付某家中搜出1.8万元,问她钱哪来时,她为了保护丈夫,告诉警察钱是回老家时婆婆亲手给她的。
随着侦查深入,付某家中被搜查出来的钱与被盗现金的冠字号一一对应,付某的谎言被揭穿。
“你们告诉我说假话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我以为你们是吓唬我的,我不懂法,没有文化。”付某后悔不已。
法院认为,被告人付某在明知丈夫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下,为帮助丈夫逃避法律责任,在海盐县公安局就丈夫涉嫌盗窃罪对其调查询问时,故意隐瞒丈夫让其保管的赃款来源,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证明,妨害司法机关正常活动。
最终,付某因犯伪证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