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678号
潘康杰、潘楚江:本院受理原告葛永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367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张婉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杨珊珊、人民陪审员黄宾强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10月28日9:0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679号
潘康杰、潘楚江:本院受理原告葛永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367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张婉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杨珊珊、人民陪审员黄宾强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10月28日9:2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924号
叶友满:本院受理原告郭树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3924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张婉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杨珊珊、人民陪审员黄宾强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10月28日10:00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6071号
于孝联、陈晓钰、杨玲玲:本院受理原告周少君诉被告于孝联、陈晓钰、杨玲玲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60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858号
桐庐方圆锁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遵天诉被告桐庐方圆锁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85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