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为何深夜起火?
怀疑丈夫出轨,女子凌晨烧车
法院:构成放火罪,判刑!
通讯员 林检宣
因为怀疑丈夫出轨,妻子心中愤懑难平,竟然选择放火烧丈夫的车,结果让自己身陷囹圄。近日,临海女子李某因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今年3月26日凌晨2点左右,临海市古城街道某社区的居民们正在熟睡。突然,居民楼下浓烟滚滚,伴着刺鼻的味道和惊恐的叫喊,睡梦中的人们惊觉着火了!
一辆停在两栋居民楼间空地上的私家车,一边燃烧一边发出“砰砰”的爆裂声,而在这辆车旁,还停有10余辆车,随时可能被引燃甚至发生爆炸。
情况紧急,在拨打火警电话的同时,左邻右舍们拿着灭火器匆匆赶来,帮助灭火。消防队赶来后,这场燃烧了近1小时的火才被扑灭。那辆着火的车已经烧得只剩车架,边上停放的车辆也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损伤,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辆车究竟是怎么烧起来的呢?经调查,这次火灾是人为放火引起的。
原来,当日凌晨,社区居民李某因为怀疑丈夫黄某在车上与外遇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心中愤懑难平,抡起砖头,砸了车子的挡风玻璃和车灯。同时,李某还用打火机,企图将黄某车内的衣服、被子等物品点燃,均被黄某扔出车外,但李某仍趁黄某不注意,再次将车内物品点燃。
二人随后离开现场,上楼回到租住处。没多久,黄某发现自己的车冒起了黑烟,于是慌忙下楼灭火,却已无法阻止火势蔓延。
烧自己的车是犯罪?
该案经由临海市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李某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我跟我老公吵架,只想烧他的车子出气,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李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莫及。
那么,烧自己家的车为什么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而构成放火罪?
检察官表示,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且放火罪系行为犯,不一定要造成严重后果;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对损失数额有一定要求。
本案中,李某因感情纠纷,故意点燃汽车,放火行为证据确实充分;结合其凌晨2点在居民楼附近点燃汽车的行为,若非及时扑救,极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李某虽然放火烧的是自己的车,其对自己的财产也有处分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性质是不以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
综上,李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