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杭州四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2019年7月31日,杭州四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184万元,利息220.98万元,本息合计404.98万元。抵押物位于杭州市。该户债权由王美云、徐仁才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由黄明高和赵同秀以位于杭州市曙光路125号1幢3单元202室的房产(建筑面积79.46平方米)提供最高额289万抵押担保。上述债权的交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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