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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武义武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武义武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武义武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武义武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武义武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外币授信折人民币计),单位为元。

  特此公告。

  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武义武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8月30日

  1、原债权人: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人:浙江金凯德工贸有限公司

  借款本金金额:57,603,167.02元

  主债务合同编号:2016年永康字第00532号、2017年(永康)字00065号、2017年(永康)字00101号

  担保人:陈利新、陈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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