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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算程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 浙0723民初907号

  章卫雄:原告武义县金帆鱼饲料经营部与被告章卫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无法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3民初90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8220元及逾期利息(暂算至2019年3月31日的逾期利息计12883元,此后以2822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8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478元,由被告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83破14号

  东阳市锦泰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债权人:本院于2019年8月9日正式受理东阳市锦泰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东阳市锦泰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在2019年10月1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述职报告,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并交付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在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债权人应于2019年9月6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止向东阳市锦泰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总部中心C座西19楼,联系电话:0579-86710111)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24日14时30分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南马人民法庭第3审判庭(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人民南路6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注:债权申报时须提交的资料:(1)债权人登记债权数额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据为一式两份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2)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4)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需提交上述资料:(2)、(3)、(4)。

  东阳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3029号

  赵宗锋:本院公告的案号为(2018)浙0726民初3029号案件因公告内容存在笔误,现纠正如下:“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家佳园装饰商行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纠正为“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家佳园装饰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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