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浙0782民初15119号
程佳达(331121199405280326):本院受理义乌市奇品饰品有限公司诉程佳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本案依法由审判长朱明和人民陪审员周祥兴、何正统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12月19日09:00在廿三里法庭三号审判庭公开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189号
浦江九九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毛洪军与被告浦江九九工贸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518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6日10时0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839号
虞文栋:本院受理原告徐流生与被告虞文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483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6日9时3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387号
陈颖俊、盛仕军:本院受理原告郑丰平诉被告陈颖俊、盛仕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4387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浦江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