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行政复议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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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改革 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
2015年,浙江提出整合行政复议职能、设立行政复议局、健全案件审理机制的改革思路。同年9月,义乌市挂牌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2016年7月,省政府批复桐庐县、台州市黄岩区试点工作方案,参照“义乌模式”扩大试点。2016年7月,省行政复议局正式运行。
行政复议局并非一个新设部门,而是在原政府复议机构增挂“行政复议局”的牌子,由一级政府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和资源,让行政复议事项能够“一口受理”,从而避免了“大部门”制改革后人民群众找不到、找不准复议机关和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
浙江省通过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由一级政府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增挂行政复议局牌子,减少了行政争议流向信访、流向诉讼,防止矛盾纠纷“上交”;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纠正违法行为和倒逼依法行政的制度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和权利救济途径,减少讼累,真正推动“案结事了”,对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法治氛围的形成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截至2019年7月,省市县三级都设立了行政复议局并挂牌,“一个口子对外”的行政复议体制实质运行。
规范化建设 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2019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围绕体制改革到位、办案机制健全、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提高等四个方面目标,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通过规范化建设,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地方行政复议局设置了专门的听证室、接待室、调解室。丽水市司法局打造了全省首家数字化听证室;金华市建设了63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接待和庭审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通过规范化建设,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强。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应根据案件总数,科学、合理配备专职办案力量,严格执行复议条例中关于“2人办案”的规定,杜绝“1人办案”现象。温州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局法律职业资格持证率达71%。
通过规范化建设,化解行政争议合力进一步形成。围绕 “法律共研、信息互通、争议共调、滥权共管”的“四共”机制建设,共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由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行政庭分别选派人员进驻。目前,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已实现市县全覆盖。湖州市政府与安吉县法院率先成立全国首家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宁波: 行政复议“一次都不用跑”
“从递交申请到结案,仅两天,效率真是太高了!”说起今年7月的一次行政复议,宁波市民小陈仍有些激动。
今年7月,小陈因不服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海曙大队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浙江政务网(宁波市)的行政复议板块提交了复议申请书。宁波市行政复议局工作人员接收申请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小陈,进行了法律释明并沟通协调,不到两天就实现“案结事了”。
小陈行政复议“一次都不用跑”的便利,得益于宁波市智能化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于2016年正式启用,是全国首个智能化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流程,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该系统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网上申请、办理和审批的信息化办公,适用范围覆盖宁波市各级行政机关,功能涵盖复议、应诉案件的登记、审批、文书制作、送达、统计分析、归档等全方位内容。
该系统智能化管理的另一面,体现在能够进行统计分析,进而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数据查询效率,也能实现对县市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程跟踪与指导,从而形成省、市、区三级联动的高效工作格局。
台州:
“错案约谈”倒逼依法行政
近日,台州市行政复议局《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行政败诉案件等情况的通报》出炉。“今年第二季度行政败诉整体情况还可以,但还有个别单位已经达到了约谈标准。”台州市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处复议综合处处长夏淑芬说。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18年7月,台州市政府出台行政错案约谈办法,实现行政复议功能向“后端”延伸。
行政错案,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败诉或被行政复议机关纠错的案件。该办法主要明确了行政错案的范围、约谈对象、约谈情形、约谈程序、约谈内容、约谈后的整改落实等。
行政错案约谈的情形,主要指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败诉或者被行政复议机关纠错的案件达到一定数量或比例,由市政府负责人或市政府负责人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来约见谈话,被约谈人一般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市直部门负责人。
除了单独约谈,还有集中约谈。去年8月,台州地区共有6家单位被集中约谈。根据相关规定,被约谈单位要在1个月内将整改报告上交台州市行政复议局,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台州市各县(市、区)已全部建立约谈制度,以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督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履行职责,从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湖州:
成立全省首个行政争议
调解中心
日前,湖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长兴分中心内,行政申请人钱某、被申请人长兴县农业农村局代表和行政争议调解员一起坐下来,对钱某的申请案件进行调解。
事情要从1年前说起。2018年9月2日,长兴农民钱某发现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关于面积、四至、位置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便向当地村委会和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县农业农村局核实后认为钱某反应情况属实,答应及时予以更正。可是,一直等到今年5月,钱某还没等来新证,一气之下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长兴县行政复议局受理后,将案件移交湖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长兴分中心。调解现场,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将更改后的证件颁发给钱某,但钱某认为更正登记内容时间过长,要求被申请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道歉。后经调解人员的耐心劝解,钱某同意听取被申请人的解释。原来,证件更正包括测量、绘图、村民会议、登记、制证等一系列程序,还要加上邮寄时间,导致时间过长,并无慢作为或不作为。
最终,钱某消除了心中的误解。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被“柔性”化解。
据了解,自2017年3月湖州成立全省首家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以来,至今已成立6个调解中心,通过诉前化解、先行调解等方式实现案件分流,做到提前介入、尽早调处,助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杭州:
全国首创行政复议“开门”
审理制度
10年前,原杭州市政府复议机构在研究制订《杭州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基础上,在全国首创性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以及经验丰富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复议审案。这一制度延续至今。
首次行政复议“开门”审理共邀请了14名人士,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何黎明就是其中一位。10年来,何黎明在多起案件中对复议办案质量、办案作风、复议规范化建设、参与矛盾化解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这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创新,通过积极主动地邀请第三方参与复议审案,实现自我加压,提高办案质量,提升群众对复议制度的信赖,以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何黎明说。
延伸阅读:
行政复议小常识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一般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制度功能
行政复议的首要功能是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层级监督,通过纠错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制度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能依法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行政复议制度特点
相比于信访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具有不收费用、门槛较低、快速便捷、实质性化解争议的独特优势,是党和政府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司法行政机关扎根群众、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