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依法缺席判决。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5079号
牟斌松: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牟斌松为信用卡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50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要求判令牟斌松偿还透支款本金19999.78元、利息2202.55元、费用2095.57元及从2019年7月24日至实际偿还之日至的利息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以年利率24%为限)。2、本案的诉讼费由牟斌松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3340号
任云芳:本院受理原告顾仙芩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33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任云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顾仙岑借款33500元,并支付自2019年6月6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8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038元,由被告任云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638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3116号
姜礼方:本院受理原告金仙丽为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31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姜礼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金仙丽加工费566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50元,由被告姜礼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5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7041号
杨华(身份证号码3310031982****0057):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原告要求被告杨华归还原告本金人民币19795.63元、利息11345.69元、费用39.59元,共计人民币31180.91元及自2013年5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由审判员罗婷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小花、人民陪审员卢良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19年12月27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