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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催告书送达公告

  王建生(身份证号码:3307221969****6434):

  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19年3月25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虞卫医罚〔2019〕6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虞卫催〔2019〕4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内容详见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shangyu.gov.cn/art/2019/9/29/art_1372668_38535650.html)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催告书送达公告 2019-10-10 2 2019年10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