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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481民初3861号

  范建忠:本院受理原告陆妙根诉被告范建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令被告范建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陆妙根借款本金12257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9年8月5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9)浙0481民初3277号

  曾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沈纪浩与被告曾丽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481民初327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被告曾丽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沈纪浩借款414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4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由你负担诉讼费874元,公告费65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9)浙0521行审8号

  真龙啤酒(湖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诉你单位商标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521行审8号行政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等,逾期则视为送达。德清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1913号

  张朝红、庄丽:本院受理张保堂诉你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523民初1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3民初2680号

  李一皓:本院受理原告朱扬均诉被告李一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货款20000元并赔偿从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损失;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案开庭审理时间定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第八法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10-11 2 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