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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304民初7839号

  薛赛:本院受理的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薛赛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28民初1247号

  郑小华:原告周冬绿与被告郑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无详细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0328民初1247号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郑小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周冬绿借款本金14万元。案件受理费31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3750元,由被告郑小华负担,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自发出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文成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27破13号

  本院于2019年9月29日,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申请,裁定受理苍南县明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温州华誉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雁荡西路100号和乐大楼三楼,邮编:325000,联系人:肖云通(联系电话:13506638977),戴琳婕(联系电话:18857722159)],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9年11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27破15号

  本院于2019年9月29日根据平阳弘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裁定受理浙江鼎派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浩天信和(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财富中心1902室,邮编:325000,联系人:黄建明,联系电话:15868141748),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9年11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苍南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10-15 2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