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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浙江时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10月14日经临海市人民法院(2018)浙1082破14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以货币方式进行一次性分配,管理人将在2019年11月13日前向各债权人实施银行转账支付(预留部分除外)。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37322710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破产费用为2490744.73元,共益债务为4298868.26元;特定担保物债权分配额为10387937.75元,清偿比例100%;劳动债权分配额为12480元,清偿比例100%;税收债权分配额为1098271.46元,清偿比例100%;普通债权分配额为19114389.07元,清偿比例40%。

  债权人未受领的清偿分配款,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破产财产分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对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提存分配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浙江时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9年10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19-10-23 2 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