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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浙0702民初2973号

  吴平良、安吉鑫楠建设有限公司、黄文珠:原告浙江金华兴达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平良、李斌、安吉鑫楠建设有限公司、黄文珠、李巧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李斌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一、判令撤销(2017)浙0702民初2973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驳回被上诉人的原审全部诉请。二、判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03民初4149号

  周魏魏(户籍地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上徐村):本院受理原告金华市金东区果林果品经营部与被告周魏魏、陶小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取邮寄等方式不能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32245元及利息405.21元(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9年5月15日计算至2019年8月26日,要求计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合计32650.21元;2、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依法由审判员虞宣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邵妙青、林元木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03民初4386号

  魏洪:本院受理原告朱春悦与被告魏洪、徐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17391号

  廖建裕、林洁京:本院受理原告丁成连与被告廖建裕、林洁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诉请: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81309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自2017年1月8日始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骆巧梅担任审判长,定于2020年1月14日14时在义乌市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2民初16736号

  王春云、杭州皓达箱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盛禾皮革商行与被告王春云、杭州皓达箱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22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从起诉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月15日下午14时20分在义乌法院国贸第四审判庭公开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10-29 2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