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缝3-14
法院公告
鞋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82破43号
本院根据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白象支行的申请于2019年10月21日裁定受理乐清市育晟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0月21日指定温州富邦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乐清市育晟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乐清市育晟电气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12月8日前,向乐清市育晟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香槟左岸1组团2幢704室;邮编:325000;联系人:钟星亮;联系电话:15325528519、1535577578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乐清市育晟电气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乐清市育晟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2月17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破44号
本院根据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的申请于2019年10月21日裁定受理温州中欣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0月21日指定温州富邦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温州中欣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温州中欣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12月8日前,向温州中欣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香槟左岸1组团2幢704室;邮编:325000;联系人:钟星亮;联系电话:15325528519、1535577578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州中欣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温州中欣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2月17日下午15:30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