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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374号

  陈根伟:本院受理原告杨光珍与被告陈根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 浙0726民初337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3666号

  林熊:本院受理原告李步顺为与被告林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36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林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李步顺借款80000元,并支付自2013年6月14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51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451元,由被告林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121破6号

  本院根据姜群的申请在2019年10月14日裁定受理浙江涌泉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1月7日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涌泉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涌泉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12月18日前,向管理人(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63号4楼;联系电话: 15988098512; 联系人:刘雅萍律师)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还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2019年12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青田县人民法院

  (2019) 浙1124民初1614号

  谢德富:本院受理叶长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4民初1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松阳县人民法院

  (2018)浙1124民初1684号

  陈柏林:本院受理陈火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4民初1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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