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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拒不履行罚款五千

  通讯员 阮跃海 

  本报讯 近日,天台县法院依法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季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此前,季某因拖欠货款被起诉至法院,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时,发现其账户内有足额存款可供支付,但直到案件判决生效,季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发现季某银行内仍有大额存款,随即电话联系要求他主动履行,但季某态度恶劣,不仅拒不履行,还将法院电话列入黑名单,法院遂在强制执行季某存款的同时,对其作出上述罚款决定。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拒不履行罚款五千 2019-11-14 2 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