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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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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长兴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3387号

  申屠利明: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燕诉被告申屠利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一归还原告借款120000元及逾期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6年8月3日起算至款清之日止);2、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不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定于二O二O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9时30分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3623号

  夏敏:本院受理原告宋永发诉被告夏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 被告支付原告水泥砖货款74200元及逾期利息5718元(自2018年1月1日起诉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化4.75%计息,暂计算至2019年8月7日,之后继续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不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定于二O二O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9时30分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3760号

  孟林:本院审理原告吴国益与被告孟林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及诚信诉讼告知书。吴国益诉请判令:1.判令被告归还欠条金额52000元整;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8月28日利息为156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不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于二○二○年二月三日上午九时在安吉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中缝3-14 2019-11-14 2 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