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一次都不催讨就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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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1月14日
地点:
宁海县法院
“原告章某明知是虚假证据仍向法院提交,该虚假诉讼行为已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对章某拘留5天,罚款1万元。”法庭上,3位承办法官分别对同一名原告作出了处罚决定。法官说,这是不诚信起诉所付出的代价。
8月份,章某先后起诉要求王某等3人归还借款各15万元,并提供了3份借条及银行转账记录。立案后,承办法官逐一联系3名被告了解情况,却得到了另一个答案:“并不认识章某,也从未向章某借款,更没有出具过借条。”
为查清事情真相,3位承办法官将章某传唤至法院,对3笔借款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询问。章某承认,此前并不认识3个被告,3笔借贷均是由案外人李某牵线搭桥,在将钱款打入3人账户后,李某给了自己3份借条,他自己其实也并不知道借条的真假。
借条上有3名被告的电话,而且也都能联系上,按照常理推断,如果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章某应该首先向3名被告催讨,催讨无果后才可能向法院起诉。但是,章某一次都没有催讨,就直接向法院起诉了。这一系列的疑点引起了承办法官的警觉。
为此,承办法官再次传唤章某到庭,当面通过电话联系李某了解情况,同时截取了章某与李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经过一番调查后,事情真相大白。
原来,李某与章某打算合作帮助他人向银行倒贷并以此赚取利息。2017年10月,李某因缺钱,假以倒贷为由,以王某等3人名义向章某借钱,并出具了3份借款人署名为王某等3人的借条。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章某不知实际借款人而凭借3份借条向法院起诉,那他还是一名受害者。但实际上,2017年12月,李某已经向章某坦白一切,说自己给他的3份借条是假的,借来的45万元都被用掉了。同时,李某又以自己的名义重新向章某出具了一份借条,承诺尽快还款。2018年10月,章某还曾报警称李某出具假借条骗钱。
然而,李某自己欠了一屁股债,根本没有还款能力,章某在多次催讨未果后便动起了歪脑筋,以为起诉王某等3人,就能减少自己的损失也减轻李某的还款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