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着邻居的手机,他决定实施计划
时间:
11月13日
地点:
永康市法院
9月的一个晚上,熊芳(化名)正玩着自己的新手机。就在这时,手机里连续出现的4条短信,“XX银行提醒:您账户24日支出3000元……”随后接连几条分别是支出5000元、4000元、4000元。
熊芳惊呆了,她近期并没有进行过大额消费,为何会有银行的扣款短信呢?熊芳心中疑云重重,辗转难眠。第二天,她就去银行核对账单并报了警。
没想到,这个小偷就住在她隔壁。
9月的一天晚上,熊芳发现自己的QQ号被盗,便找到“好邻居”王某,希望王某帮忙操作,帮她找回QQ号。王某拿着熊芳的手机,产生了别的想法。“她对手机不是很懂而且还很信任我,何不到熊芳的手机里偷一点?”此时的王某正好外面欠了一笔债。
王某先是以找回QQ号为由骗取了熊芳的支付宝密码,之后又要来熊芳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号码,很顺利地就修改了她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之后,王某分别从熊芳的银行卡里转账10元、100元、1000元到熊芳的支付宝上。但王某做贼心虚,又把转出来的钱打回到了熊芳的银行卡上。
王某心里惦记着熊芳支付宝里的钱,但又不敢转账,就在他纠结和煎熬时,熊芳又找到了他。熊芳发现QQ号并未被找回,第二天,她来到王某的工厂找他帮忙。王某想起熊芳支付宝里的16000元钱,又想到自己的外债,心中欲望燃起,他决定将“盗取计划”付诸实施。
第三天,王某先是用自己的手机向熊芳的支付宝发送了一个2000元的收款链接,想先从熊芳那偷一笔钱用,后因网络连接不良而作罢。一计不成便再施一计,王某借口还需对QQ进行后续操作,让熊芳晚上过来。熊芳如约而至,王某假装拿着熊芳的手机捣鼓,趁她不注意,迅速用她的支付宝往自己的账户里转了16000元。
法院当庭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