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赔礼道歉!
全国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保护革命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吴巍 西检
本报讯 11月19日上午,全国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保护革命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审判人员、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分别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和家中,通过视频在线参加庭审。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担任审判长,西湖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平祥出庭履行职务。
经过审理,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瞿某某立即停止侵害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的行为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今年9月,西湖区检察院接到市民王先生举报:在某网络平台上有人销售侮辱、诋毁革命英烈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西湖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对涉案人员及时调查询问。经调查,网店 “某某画坊”由瞿某某注册经营,网店发布、销售有2款贴画,一款印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形象及显著文字“连长你骗我!两面都有胶!!”,另一款印有“黄继光舍身堵机枪口”形象及显著文字“为了妹子,哥愿意往火坑跳!”。这两款贴画有多种规格,单价从4元至68元不等,剩余库存数量巨大。西湖区检察院认为,瞿某某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销售带有侮辱、诋毁董存瑞、黄继光两名英烈内容的贴画,否定了英烈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侵害了英雄烈士名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0月28日,在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后,西湖区检察院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西湖区检察院出示了“某某画坊”商品明细、交易记录等十余组证据,并就被告瞿某某主观上的明知程度和侵权行为的情节轻重进行了充分阐述,被告瞿某某均表示认可。瞿某某辩解说,贴画销量极小,网上显示库存数量是随意填写的。不过,她也再三表示已经认识到自身错误,愿意赔礼道歉,希望得到英雄烈士家属和社会各界的谅解。
经合议庭评议,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