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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说法

为了方便产品外销 竟然私刻10枚公章

  通讯员 何吴琼 

  为了方便生产经营,竟然私刻了10枚公司的合同章。近日,临海市公安局汛桥派出所逮住了这样一个胆大包天的人。

  临海市汛桥镇的林某某是一家生产清洁工具公司的老板,业务主要以外销为主,外国企业要求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各部件供应商的相关资料,但林某某公司产品的各生产原材料厂家却无法提供。为使公司出口业务开展得更加简便顺利,林某某动起了歪脑筋。

  2018年8月,林某某看到街头私刻公章的小广告,便拨通上面的联系电话。双方见面后,约定以每枚150元的价格私刻10个公司、厂家的合同章。随后,林某某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汇款,假章则通过快递寄来。拿到假章后,每当外国业务代表提出要求时,林某某便用假章企图蒙混过关。近日,汛桥派出所民警接报后,从林某某的公司搜出10枚公章,并将嫌疑人传唤到所内进行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对自己私刻假章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林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公章作为单位或个人办理某种业务的重要凭证,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严谨、唯一的特征,不得随意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有明确规定,如有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因此,材料申请还是要走正规途径,合法办理相应手续文件,千万别想投机取巧。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10 为了方便产品外销 竟然私刻10枚公章 2019-11-20 2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