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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松阳县人民法院

  (2019)浙0824破申11号

  本院根据开化大酒店的申请,于2019年11月5日裁定受理开化大酒店破产重整一案,并通过随机方式选定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开化大酒店的债权人应当在2019年12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开化大酒店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债权申报地址: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劳动路95号二楼;2、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花山路15号四楼会议室内(每周二、三);联系电话:15215725185(阮律师)、17805700117(廖律师)。

  本院定于2019年12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开化大酒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开化县人民法院

  (2019)浙0802民初4682号

  衢州博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毛永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802民初468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衢州博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毛永刚工资款4675元及利息(以4675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700元,由被告衢州博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缴纳,逾期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9年11月20日第3版和第10版中缝刊登的安吉县人民法院(2019)浙0523民初4782号,内文开庭时间应为“2020年2月17日上午9时”,特此更正。

  本报2019年11月20日第3版和第10版中缝刊登的安吉县人民法院(2019)浙0523民初4813号,内文开庭时间应为“2020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特此更正。

  本报2019年11月14日第3版和第14版中缝刊登的安吉县人民法院(2019)浙0523民初3387号,内文开庭时间应为“2020年2月11日上午9时30分”,特此更正。

  本报2019年11月14日第3版和第14版中缝刊登的安吉县人民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9-11-21 2 2019年11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