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12月4日
(2019)浙0110民初17739号
张国华:本院受理原告李社华诉被告张国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定于2020年2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9951号
蓝婷婷:本院受理原告林士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10民初99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7455号
俞小雷、俞惠珍: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俞小雷、俞惠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74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和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5832号
象山和通汽车有限公司、甘松辉、甘权辉、宁波和通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来一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象山和通汽车有限公司、甘松辉、甘权辉、宁波和通汽车有限公司、钟悦、孙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5日上午11时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2759号
许文通:本院受理原告马辉辉诉被告许文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27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7477号
黄渭平、朱鹏英: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渭平、朱鹏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74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2369号
杭州恩重喷塑设备有限公司、宁冬全: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松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7886号
肖艳: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采用其他方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浙0110民初17866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瓶窑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破19号
本院根据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1月6日裁定受理宁波数华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为宁波数华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数华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2月5日前,向宁波数华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19楼,邮政编码:315040,联系人:胡静静,联系电话:0574-87808829,电子邮箱:99301533@qq.com)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数华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数华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破产期间,有关宁波数华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该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该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非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或处置。
本院定于2020年2月17日9时在本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或法律服务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函。每位债权人仅能派一人出席会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14629号
陈绍全:本院受理原告罗安兴与被告陈绍全、朱清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城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通知、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