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根据我行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经将宁波丰强纸制品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新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金安机动车考训服务有限公司在编号为06001TX20158035、 06001TX201580346、06001TX20158072、06001TX20158088、06001TX20158113、06001TX20158164的主合同、编号06001BY20168013的保证合同、编号为06001DY20130330、06001DY20130933的抵押合同项下主债权及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截至2019年10月12日,债权本金余额为50000000元,利息为33491660元,以上本息合计为83491660元)。转让方对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予以确认,受让方已经取得债权人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
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事实,并请贵方向受让方履行裁判文书的全部义务。
转让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