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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瑞安市东方石油机械配件厂、温州神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欧力尔标准件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截止处置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瑞安市东方石油机械配件厂等三户债权总额为1653.19万元(具体详细信息见附表)。该三户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

  截止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债务人地区本金利息本息合计(具体欠款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担保人/抵押物1瑞安市东方石油机械配件厂温州762.68105.93868.61保证人:李运春、孔赛军、温州华朗管道配件有限公司; 抵押物1:李国进位于汀田镇荣里村镇中路150号的个人房产,建筑面积349.79平方米,土地面积:42.5平方米;抵押物2:李国进位于汀田镇荣里村个人房产,建筑面积455.22平方米,土地面积:71.76平方米,抵押物1.2共同最高抵押金额:335万元。抵押物3:住宅;李运春在瑞安市汀田镇邮电中路140号拥有落地集体性质自建房1-5层2间(仅签订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无优先权)建筑面积:395.5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120万元。2温州神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159.39178.77338.16保证人:严永光、浙江友力标准件有限公司3温州市欧力尔标准件有限公司温州378.0868.34446.42保证人:姜祥虎、邵泰和、温州市强利人造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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