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浙0381破89号之二
因浙江永基伟业汽摩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执行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其在最后分配完结破产财产后,已及时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1月20 日裁定终结浙江永基伟业汽摩部件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24民初7638号
郑志:本院受理原告郑晓晓与被告郑志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家事案件诉讼指引、外网查询告知书、监督卡、诚信诉讼告知书、离婚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二、请求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儿子郑汇哲由原告郑晓晓抚养,婚生女儿郑唅露由原告郑晓晓抚养,子女抚养费由被告承担。被告付原告每月贰万元整;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三十日。答辩期满后,本院定于2020年3月16日14时30分,在永嘉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424民初3664号
胡佳奇、韩芸:本院受理原告王涛诉被告胡佳奇、韩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 1、二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2740000元;2、二被告支付利息1399600元(自2017年8月29日起按月利率2%承担暂算至2019年8月28日,以后利息仍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3、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10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3民初2608号
赵全伟:本院受理原告武义县鸿阳汽车租赁商行诉被告赵全伟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汽车租赁费17000元(自2018年4月27日起按每月5000元计算至2019年7月2日);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开庭审理时间定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第七法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