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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840号

  程天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 浙0726民初384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187号

  王建松:本院受理原告潘永贵与被告王建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3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信访局速裁法庭(208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3891号

  陈杏丰: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389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3485号

  王炯: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为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34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借款本金17000元、截至2019年5月21日止的利息、罚息2557.97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律师代理费1200元(上述利息、罚息、律师代理费总额以年利率24%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9元,公告费400元,合计719元,由被告王炯负担。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319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9-12-12 2 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