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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市井事

凌晨4点半,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

96名被执行人天亮后主动交钱

  执行现场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沈羽石 

  本报讯 12月13日凌晨4点半,嘉善县法院执行干警叩开了被执行人张某的家门,张某却异常“顽强”,把自己反锁在杂物房里一声不吭。半个多小时后,开锁师傅还没到现场,瑟瑟发抖的张某就扛不住冻自己走了出来……嘉善县法院对抗拒执行的张某作出了拘留15天的处罚。

  这是嘉兴法院凌晨开展的“嘉法护航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的一幕,当天嘉兴两级法院仅4小时就控制被执行人97名,其中65人被拘留,81人被罚款,罚款8.8万余元。

  凌晨4点的冬夜冷飕飕的,嘉兴全市法院出动221名干警、59辆警车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在平湖曹桥街道愚桥村,平湖法院的执行干警敲响了被执行人朱某的家门。房屋二楼房间的灯被点亮后又立即熄灭了,然后再无一点声响,显然朱某意识到是法院执行干警登门,企图伪装成家中无人的假象。

  “都瞧见你啦,刚才还亮过灯,再不开门,我们采取强制措施了。”执行干警态度强硬,朱某知道再躲也没有意义,最终乖乖打开了大门。之前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的朱某,很快被执行干警带上了警车。鉴于朱某拒不申报个人财产和逃避执行的行为,平湖法院对他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当天上午,朱某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并缴纳了罚款。

  面对执行干警的凌晨“到访”,大多数被执行人都表现得很意外。李某是秀州法院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被告,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此后,李某未按约履行,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中,李某多次在电话中向执行法官诉苦,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并承诺会尽快付款。然而,李某的承诺一直落空,从来没有兑现。这次,李某知道自己再拖下去必将付出更大代价,在被带回法院后,当即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且出具了悔过书。

  到当天上午,共有96名被执行人在这次凌晨行动中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履行金额达557.84万元。此外,嘉兴全市法院还查扣车辆5辆、查封酒店1家、张贴房屋腾退公告4份。据悉,这样的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在年底前还将持续。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7 凌晨4点半,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 2019-12-16 2 2019年12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