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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往来款项催办公告

  以下单位与本公司发生经济业务时形成的保证金等往来款项尚未结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本公司联系,办理账务核对、款项结算。

  单位名单

  本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会计0571-88173770

  陈会计 0571-86930657

  特此公告。

  浙江星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往来款项催办公告 2019-12-19 2 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