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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6802号

  江苏喜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喜莱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6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8936号

  温州市天神鞋业有限公司、谢灿顺:本院受理原告叶忠义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26破34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黄海娜的申请,裁定受理平阳金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19)浙0326破34号,并于2019年12月16日指定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平阳金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月17日之前向平阳金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温州市瑞安市安阳南路高尔大厦A幢601室;联系人:范丰盛1385882210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6条之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平阳县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5条之规定,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前,平阳金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需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0843号

  乐清市丹尼欧工具有限公司、柯乐平、乐清市锋利工具有限公司、柯志斌、陈蓓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鸿峰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3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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