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奉化市田湾采石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奉化市田湾采石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于2018年6月19日经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6月21日经奉化区人民法院(2017)浙0213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从2018年6月21日开始分期执行破产财产分配。现管理人已按《奉化市田湾采石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规定分配完毕全部已处置的破产财产;无异议债权总金额205,076,628.47元,分配债权总金额205,076,628.47元,其中分配共益债务共8,462,173.79 元、担保债权35,360,374.60元、职工职权2,814,435.36 元、税收或者税收性质优先债权共计2,159,642.21元、普通【含劣后】债权156,280,002.51元。无提存。
特此公告。
奉化市田湾采石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