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4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绍兴东森印染有限公司(借款人):

  浙江众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凯瓦隆化工有限公司、傅益民、王亚萍(担保人):

  鉴于杭州前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受让了主债务人绍兴东森印染有限公司1户在借款合同编号为兴银绍支业一流【2013】第025号、兴银绍支业一流【2013】第028号、兴银绍支业一流【2013】第030号、兴银绍支业一流【2013】第031号合同项下的债权(对应诉讼案件号为(2016)浙0602民初11786号、(2016)浙0602民初字第14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杭州前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已与受让人陶雅芳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杭州前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贵方享有的上述借款合同和对应判决书及裁定书所涉的对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全部转让给陶雅芳,请贵方从本公告之日起接向陶雅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全部债务。

  特此公告!转让方:杭州前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陈雅芳

  2019年12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债权转让公告 2019-12-26 2 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